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的
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市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9日通知)规定,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经过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2021年度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评。各孵化器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提供各项指标得分的佐证材料,认真开展自评。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孵化器报送的考核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无误后推荐上报。
三、报送考核材料。请于2月28日前将自评表、考核材料一式四份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函报送市科技局(综合楼822房间,6666612,pykj6666612@126.com)。佐证材料尽量附原件,复印件需盖孵化器建设运营主体单位的公章。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规范的,在考核时不能得分或扣分;提供虚假考核资料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市科技局考核。包括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审核佐证材料等程序。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五条“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的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孵化器,由市科技管理部门发函提醒整改;连续两次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市级孵化器;是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市科技管理部门将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附: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自评表
2022年2月25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服务能力 (30分) | 孵化基金总额 | 4 | |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签约创业导师数量 | 4 | ||
签约入驻中介服务机构、对接金融投资机构数量 | 4 | ||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量和服务情况 | 3 | ||
开展培训、辅导、路演、沙龙、政策宣传等孵化服务活动数量 | 4 | ||
在孵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项目数量 | 4 | ||
各项管理制度、统计系统填报、日常工作材料报送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情况 | 7 | ||
孵化成效 (55分) | 新增在孵企业数量 | 8 | |
新增毕业企业数量 | 8 | ||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 8 | ||
新增获得投融资机构支持的在孵企业数量 | 5 | ||
在孵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贷款年度累计总额 | 5 | ||
拥有有效知识产权企业数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 5 | ||
毕业企业入驻园区数量 | 8 | ||
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总收入比例 | 8 | ||
持续发展(15分) | 体制机制及运营模式 | 5 | |
孵化器总收入及增长比例 | 5 | ||
接受专业培训的孵化器从业人员比例 | 5 | ||
加分项 (20分) | 孵化器带动区域创新创业情况(考核综合孵化器) | 8 | |
对区域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考核专业孵化器) | 8 | ||
毕业企业中上市(挂牌)、并购的企业数量 | 8 | ||
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数和获奖数 | 4 | ||
减分项 (20分) | 超过规定在孵时限的企业数量。按照规定:在孵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0个月。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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