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周科[2020]25号)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周口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9-02 16:06:38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孵化载体,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金[2020]3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有意向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大学科技园、省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机构,分别对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见附件3)、《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见附件4)、《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见附件5)及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相关条件,自评认为达到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对应的申报书。
2.2019年实施了新的《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对2018年之前被认定的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需重新申报认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今后一律不再列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序列管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对象按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连同推荐函,于8月27日前将基本条件表、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及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科,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高新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只能申报一类孵化载体。
4.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推荐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联系人:刘喜明苑璐
联系电话:0394-8273762
电子邮箱:zkgxk@126.com
地址: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1411室
附件:1.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孵化载体认定申请汇总表
3.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4.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5.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省级孵化载体申报附件.rar
2020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科技局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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