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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周科[2020]25号)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周口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9-02 16:06:38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孵化载体,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不断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金[2020]3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有意向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大学科技园、省众创空间(包括综合性众创空间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的机构,分别对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见附件3)、《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见附件4)、《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见附件5)及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相关条件,自评认为达到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对应的申报书。 2.2019年实施了新的《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对2018年之前被认定的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需重新申报认定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今后一律不再列入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序列管理。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对象按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连同推荐函,于8月27日前将基本条件表、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及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高新科,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高新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只能申报一类孵化载体。 4.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推荐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联系人:刘喜明苑璐 联系电话:0394-8273762 电子邮箱:zkgxk@126.com 地址: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1411室 附件:1.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孵化载体认定申请汇总表 3.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4.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5.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省级孵化载体申报附件.rar 2020年8月3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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