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周科〔2022〕25号)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周口市科学技术局时间:2022-09-05 10:13:39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周科〔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支持各县建设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推进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加快县域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经研究,决定近期在电子信息、农业、资源环境与能源、医疗卫生、材料与工程、化学化工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总体上按照《周口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周科[2017]26号)的要求进行组织申报、推荐。
1、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填报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3、申报单位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注册和办理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业务;
二、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地区本领域科研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优先支持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优势学科;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三、申报材料、时间和地点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进行筛选、初审、推荐,填写汇总表。市直相关单位直接申报,填写汇总表。
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推荐汇总表一式四份。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的实验室必须符合实验室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申报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应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
联系人:黄文文徐朝华
联系电话:8273763
电子邮箱:sci2157024499@163.com
附件1:申报领域与方向
附件2:周口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附件3:周口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
附件1-3.doc
2022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科技局管理员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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