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国家高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四个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人才、平台和机构)的战略部署,完善创新体系建设,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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