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台《开封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下称《“汴科贷”业务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风险共担”的原则,突出“促进创新、推动转型、提升能力、防控风险”的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更好结合,鼓励和带动银行等机构建立与科技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系,提升开封市“科技贷”(以下简称“汴科贷”)业务管理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将“汴科贷”业务打造成具有开封特色的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作规范的科技信贷品牌和科技金融产品。
2、《“汴科贷”业务实施方案》主要支持什么样的企业?
在开封市范围内注册满一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均可申请“汴科贷”业务。
3、《“汴科贷”业务实施方案》的具体补偿和奖补措施有哪些?
市财政设立科技信贷准备金池2000 万元,科技信贷准备金池对合作银行开展的“汴科贷”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损失50%给予补偿,单笔贷款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开封市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可享受实物资产抵质押评估值不高于贷款金额的 30%(单一实物资产超过 30%的除外),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可按同期同档次 LPR 换算)等优惠政策。
对各合作银行开展科技企业贷款业务的,财政按科技企业向合作银行实际支付的上年利息总额的 30%给予各合作银行补贴,同一家合作银行每年度获得贷款贴息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4、开封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怎么申请?
企业可向“汴科贷”合作银行、受托管理机构中的任一方提出贷款申请,同时在线上提交贷款申请,双方依照职责分别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共同认可后纳入“汴科贷”业务范围。
5、科技型企业属于轻资产企业,如果没有实物资产作抵押,是不是就不能申请“汴科贷”了?
不是。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实物资产作为抵押,还可以知识产权抵质押或者企业信用贷款等方式申请“汴科贷”。
6、实施“汴科贷”的合作银行须符合什么条件?
汴科贷”业务合作银行是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开封市中心支行、开封银保监分局择优确定的开展“汴科贷”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合作银行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且在开封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市级分行(二级分行)或法人银行;
(二)经营实力强,在开封市有较多的服务网点;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自愿接受《开封市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法人银行总行或市级分行(二级分行)确定了“汴科贷”业务专职审批人员、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经营机构;对“汴科贷”业务建立了专属客户准入条件、审批流程、信贷规模、服务价格;已(拟)采取的推进措施,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政策等。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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