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保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市科技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科〔2017〕28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南阳市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创新研发、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在项目实施中将要产生以下费用的,可申领使用科技创新券。
(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费用;
(二)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产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费用;
(三)企业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费用或者租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费;
(四)检测检验试验费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除外)。
二、申领条件
申领南阳市科技创新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南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开展有研发活动,近三年内企业应有科技项目立项、新产品、成果、专利或标准等创新成果;
(四)企业年度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额度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入的20%,申领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同一企业不得在同一领域重复申领科技创新券。已经申领科技创新券尚未兑现的,不得再次申领科技创新券。
三、申领程序
(一)企业登录“南阳政务服务网”,在市科技局服务事项中选择“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完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企业填写“南阳市科技创新券认领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企业研发费辅助账或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等);近三年研发活动相关创新性证明材料、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简介、项目计划书以及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平台等相关材料;企业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请扫描后彩印。申领材料按要求排序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PDF格式)。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本辖区企业的申领材料,经审核盖章后,于7月22日至7月23日将申领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和汇总表报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377-63134946
电子邮箱:nyjhk@126.com
附件:
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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