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政府“两轮两翼”发展战略,推动我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宛科〔2018〕8号),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按照《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现代农业,依托南阳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机构,重点骨干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和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建设一批市级工程中心和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一) 工程中心
1、依托单位必须在南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少于150人,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包括专利、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类别)不少于3项。
2、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8人。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二)实验室
1、研究方向明确,管理运行制度规范有效。
2、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3、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10人,拥有2-3名学术带头人,实验室主任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学术委员会外聘专家不少于全部人员的三分之二。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5、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三、申报材料要求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填报“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市级重点实验室需填报“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3)。
四、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科技局指导所辖区域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由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向市科技局申请认定,并填报“2018年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报市科技局计划科存档备查。
五、报送时间:2018年7月9日之前。
联系电话: 63134946
电子信箱:nyjhk@126.com
附件:
附件4、2018年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汇总表.doc
南阳市科技局
二0一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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