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宛政〔2016〕18号)精神,加快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全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为南阳市内符合《南阳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宛科〔2016〕73号)中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众创空间。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孵化载体发展重质提效工作相关要求,对2018年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增加相关要求:
1. 在孵企业中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3家;
2. 在孵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二、申报材料
(一)南阳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二)南阳市众创空间认定报告(提纲见附件2)
(三)附件材料
1. 众创空间法人证书,或依托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法人证书;
2. 空间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规范文件;
3. 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4. 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租赁协议;
5. 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协议;
6. 在孵中小微企业汇总表(附件3);
7. 在孵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服务协议;
8. 在孵创业团队汇总表(附件4);
9. 在孵创业团队入驻协议;
10.在孵企业和团队知识产权证明;
11.孵化成功案例汇总表(附件5);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市级众创空间申报需登录“南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nanyang.gov.cn)——部门服务——南阳市科技局——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依托高校建设的众创空间,由高校负责审核推荐;其它区域建设的众创空间,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三)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填报《南阳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并附汇总表(附件6)。
(四)申报众创空间的相关材料及附件书籍式装订,一式二份,由推荐单位于2018年11月22日(周四)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材料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程进远 丁 鼎
联系电话:0377-63134965
工作邮箱:nygxk@163.com
附件: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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