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科【2018】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对2017—2018年建设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阶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及内容
2017、2018两年内,经南阳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统称创新平台)。已建成的市级创新平台后续完善提高,软硬件到位情况及平台使用情况。
二、工作形式、结果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各依托单位对照相关管理办法及建设要求,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继续夯实基础;有差距的加快建设进度,缺啥补啥,补足短板,满足条件。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自查自纠期限为半年),形成自查报告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第二阶段:市科技局考核。考核分查看材料和现场考察两部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平台,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平台,并在项目申报中给予重点倾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平台,将给予摘牌处理,并收回奖补资金。
三、考核材料
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调查表》或《南阳市重点实验室考核调查表》及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四、相关要求
(一)2017—2018年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按要求填写相关考核表及自查报告材料;
(二)相关材料经所在县(区)科技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
五、材料报送
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方式:电话:63134946 邮箱:nyjhk@126.com
联系人:张宸 华万胜
附件:
1、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调查表(包含自查报告提纲).doc
南阳市科技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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