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在南阳转移转化,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根据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河南中心”)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南阳企、事业单位已与中科院相关院所签订合作协议并在南阳区域内落地实施;
2、项目技术成熟度高,实施后对相关产业起引领带动作用;
3、产业化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项目未获得省级财政经费支持;
5、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且符合《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所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6、申报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审核推荐,于7月25日前填写“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情况简表”并同时发送申报单位(南阳市企、事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双方“合作协议”扫描件发至nycgk@126.com邮箱。
资格审核通过后,再填写“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预算书”,届时,省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予以资金支持。
联系电话:65012860、63180700
南阳市科技局成果科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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