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高新区、郑东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工信局:
为做好我市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落实工作,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4〕694号)精神和《郑州市关于落实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支持方向、支持重点(类别)、方式和受理单位、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等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于2015年6月10日17:00前,联合行文,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按类别分别同时上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委托企业报送。
(一)技改类、智能类、平台类、创新类(一式9份):郑州市工信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周利民 电话:67170270
(二)中小企业类(一式9份):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刘 林 电话: 67171606
(三)技改类、智能类、平台类、创新类、中小企业类(一式1份):郑州市财政局工业处
联系人:李培武 电话:67181112
附件: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4〕694号)
2.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的实施方案》
3. 河南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4. 项目汇总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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