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郑工信原材料〔2020〕6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经开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铝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全市铝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铝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8号)
二、申报条件
1. 工商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的铝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申报奖补资金支持的重点和方向;
3.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4. 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的处理处罚(整改期间不予受理申报);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企业必须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系统且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
6. 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支持方向
1. 铝工业企业清洁能源发电补助
2. 高端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3. 高端氧化铝产品销售收入奖励
4. 铝工业先进技术产业化奖励
四、工作程序
1. 由企业向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根据本通知中的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分项目装订成册。
2. 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申报项目,工信部门初审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与审核后的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按支持方向类别分别汇总)一并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2份),同时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上报市工信局原材料处。
4.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三方审计;对通过专家评审、第三方审计的结果向社会公示。
5. 市工信局根据项目评审、审计和公示结果,按程序提出资金拨付建议,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五、有关要求
1.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上报郑州市主管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铝工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做到规模以上铝工业企业应知尽知,力争全市铝工业企业全覆盖。
3. 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4. 各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单独装订成册,要求材料齐全、真实,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除收回奖补资金外,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奖补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原材料处 67185188 67185540
市财政局企业处 67175635
附件:1. 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 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3. 信用承诺书
4. 发票明细表
5. 2019年郑州市铝工业奖补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