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濮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09-23 11:33:46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履约禁化武企业:
现将省工信委《关于组织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豫工信办原〔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区)组织履约禁化武企业,于4月28日前将《迎接国际视察接待预案》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市工信委原材料与节能科(市政府综合办公楼506室);5月5日前,将开展宣传活动情况通过邮箱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工信委原材料与节能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6666089
邮箱:
pyyclk@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7年4月24日
关于组织开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豫工信办原〔2017〕18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今年是其生效20周年,4月29日又是第二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履约工作维护世界和平和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遵守履约法规、履行公约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履约工作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国履约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根据国家禁化武办《关于组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禁化武办发〔2017〕16号)要求,省禁化武办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纪念《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0周年、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20周年为重点,结合第二个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围绕“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为了一个无化学武器的世界”、“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安全”、“化工领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4月29日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履约工作重要意义,展现我省履约工作成就,展示履约人的风采,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宣传活动采取省禁化武办统一部署动员,各省辖市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组织落实的方式。
省禁化武办将组织开展全省性的重点宣传活动,在有关媒体及省工信委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上播放履约宣传节目,组织新闻访谈,开展系列或专题报道,订阅国家禁化武办编印的20周年成就画册等,将国家提供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发放给大家,供参考使用。
各省辖市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企业(特别是第二类、第三类及第四类含硫磷氟的企业,以其履约主体的角色进行宣传)和科研院所,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在4月29日及前后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地方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在监控化学品企业厂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及人流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通过开辟宣传专栏,组织微访谈、发布微视频、悬挂横幅、张贴海报、举办展览、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及举办专题研讨会、履约知识竞赛、专题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的传播面和影响力。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禁化武履约宣传是提高全社会对化学武器危害和履约重要性认识,增强监控化学品企业履约责任感,进一步凝聚履约共识,为履约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的重要途径。各省辖市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住履约20周年这一重要契机,集中力量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
2、精心组织。各省辖市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禁化武履约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策划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开展督查,狠抓落实,在经费上要给予一定的保障。
3、务求实效。宣传活动要切实将履约知识宣传普及与提升履约工作水平、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各省辖市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要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合理安排人力和经费,避免华而不实和铺张浪费,力求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做好总结。各省辖市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行业、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情况,于5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宣传资料、图片及视频等)报省禁化武办。省禁化武办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将本次宣传活动组织情况作为2017年全省履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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