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三个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商工信〔2016〕36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发局,商丘诚信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三个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6〕59号)精神,促进商丘市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两类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规范发展,将在全市开展两类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引导等三个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防范和处置两类机构非法集资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按照《商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防范和处置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宣传引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工信〔2016〕17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1.宣传工作重点是否突出,具体内容是否落实到位;
2.组织领导及工作措施是否具体到位,两类机构营业场所是否符合规定。
(二)未参加或未通过当前行业年审的两类机构情况专项检查。
1.未参加或未通过当前行业年审的两类机构名称、原因、目前的状况、所采取的监管措施;
2.监管部门对此企业的处置意见及建议。
(三)非融资担保机构清理规范情况专项检查。
1.辖区内非融资担保机构名称、数量、目前现状及采取的监管措施;
2.辖内非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清理完成的时限与措施等。
二、组织形式
(一)属地实施。由县级监管部门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实施。
(二)省辖市全面检查。由市监管部门于3月中下旬将对各县(区)实施情况全面检查。
三、时间安排
3月25日前,各县(区)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实施并上报专项检查情况总结;邮箱:
sqzxqyfwj@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三个专项检查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握企业情况,改善监管服务工作。要精心组织,集中县(区)精干力量集中开展检查。要提前通知两类机构,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
(二)确保检查质量。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具体承担检查任务的监管部门和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县(区)监管部门要明确检查分工及任务,切实履行检查职责,认真做好每个检查环节的事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能明确定性问题,要及时与上级监管部门联系沟通。
(三)自觉遵守纪律。现场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守检查秘密,依法办事,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并主动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自觉维护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附件:1.两类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情况检查表
2.县(区)监管部门防范和处置两类机构非法集资宣传引导工作表
3.辖内未参加或未通过当前行业年审的两类机构情况
2016年3月14日
1.两类机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情况检查表
2.县(区)监管部门防范和处置两类机构非法集资宣传引导工作表
3.辖内未参加或未通过当前行业年审的两类机构情况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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