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和商品煤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09-30 16:24:39
商丘市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和商品煤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商煤办〔2016〕5号
各县、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和商品煤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煤明电[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杨连军 电话:0370-3288050
邮箱:sqsmtgy@163.com
附件:<<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和商品煤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8月10日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和商品煤质量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全省煤炭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及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豫煤运〔2016〕149号)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省煤炭经营监管及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8月10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内容
1、煤炭经营监管体系情况。
2、煤炭经营企业备案情况。
3、储煤场地合理布局规划情况。
4、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开展煤炭经营监管及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三、督导分组
第一督导组
组 长:焦洪涛 省煤管办运营管理处处长
成 员:贾太平 省煤管办运营管理处副处长
李 霞 省煤管办工作人员
第二督导组
组 长:王伟民 省煤管办运营管理处调研员
成 员:陈树强 省煤管办运营管理处副调研员
吕金辉 省煤管办工作人员
四、督导方式
1.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煤炭经营监管、企业备案等各种文件、记录、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
3.查看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地;查阅商品煤质量检测情况;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认真汇总检查资料和汇报材料,及早安排煤炭经营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安排专人与督导组衔接,做好配合。
2.精心组织,及时反馈。督导小组要按照省煤管办统一部署,根据所督导地市的实际情况,细化督导方案,科学安排,合理把握,有序推进。及时总结、上报监督检查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各督导组要认真落实煤炭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以及省工信委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十不准”,清正廉洁,公正执法。
联系人:王伟民 贾太平 电话:0371-65507660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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