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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学习教育交流会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商丘市工信局时间:2022-10-08 10:38:03
机关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中共商丘市委市直工委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学习教育交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17年7月1日前,各支部自行安排时间。

二、会议内容

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等内容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教育交流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

三、会前准备

(一)组织生活会

1.开展自查。每位党员要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2.谈心交心。党支部书记要与每位党员进行谈心,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互相征求意见、交换看法。同时,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听取、虚心接受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3.撰写发言提纲。每位党员要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明确整改目标,撰写好组织生活会的发言提纲。

4.各党支部会前要拟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方案,明确开会时间、地点、流程等有关事项,形成书面报告,经各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后,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的每名党员,以便于每位党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二)学习教育交流会

参会人员要立足自身实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准备交流发言材料。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学习教育交流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都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对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教育交流会上各支部成员要踊跃发言,认真交流认识和体会。

2.党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于会议结束一周之内,将相关会议方案、会议记录、发言材料、图片资料等报送到人事科。

 

商丘市工信委机关总支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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