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商丘市工信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组织,明确了职责,为更好地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单位平安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商丘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注重发现日常工作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三、工作任务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彻底铲除本行业、系统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打造平安单位建设,形成清风正气良好工作环境。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一)动员部署。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二)打管结合。2019年,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建章立制。2020年健全完善遏制黑悉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行业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五、排查打击对象在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工作中,打击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为“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重点打击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 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 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 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六、主要措施(一)强化政治攻势。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二)广泛发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全面收集线索。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移交。(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 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 “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要认真清查处理参与涉黑涉恶企业 经营、出资入股的党政干部,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政干部。(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三·五基层工作日,领导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联系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及时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指导联系村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指导,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成立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到位。(二)严格落实责任。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涉黑涉悉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四)强化工作保障。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列入预算、足额保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及时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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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工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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