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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洛阳市第一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洛阳市工信局时间:2022-10-13 10:54:41
关于组织开展洛阳市第一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发改委,人社局,文广旅局,农业农村局,工商联:

为进一步弘扬、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鼓励广大企业家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投身企业改革发展,为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河洛英才计划》和《洛阳市优秀企业家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10名杰出贡献型企业家、3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

(二)评选范围

在洛阳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在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企业领导人。每个企业每次限申报一人,境外和外籍人士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政治素质过硬,爱国敬业,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

2.善于经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突出,推动企业综合实力在本行业、本地区居于前列。

3.改革创新。勇于改革,追求卓越,敢闯敢试,不断优化产品(服务)和产业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开拓进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

4.履责担当。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坚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依规纳税。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绿色发展,促进就业,热心公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积极贡献力量。

5.资历丰富。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申报人所在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等。

2.企业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好的行业带动性、良好的企业文化。

3.企业守法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4.企业经营业绩良好,杰出贡献型企业家所在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创新成长型企业家所在企业为规上企业,且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幅度10%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洛阳市优秀企业家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洛阳市优秀企业家申报表(附件1)。表中企业经营及相关指标数据要与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保持一致,确保准确。

(二)业绩材料。主要包括:(1)申报人基本情况: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经历、社会评价等。(2)经营管理能力:包括企业家在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资产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3)经营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实力、盈利能力、市场开拓、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情况。(4)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在坚持守法经营、参与公益慈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情况。

(三)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人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出具),申报人及企业近三年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同类别取最高级别)复印件,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纳税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相关证明等。

申报材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洛阳市优秀企业家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附件2)。申报材料提交时,需装订成册,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所在企业注册地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区工信部门,市属国有企业报市国资委。

(二)初审与推荐。各县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国资、科技、发改、人社、商务、文旅、农业农村局、工商联等单位,依照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本辖区推荐名单后行文报至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的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专家评选及确定。市工信局会同市国资、科技、发改、人社、商务、文旅、农业农村局、工商联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确定拟入选市优秀企业家名录,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四)公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正式确定为洛阳市优秀企业家。

五、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国资、科技、发改、人社、商务、文旅、农业农村局、工商联等单位,依照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本辖区推荐名单后,将推荐文件(纸质版1份)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5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kjk@lysgxj.com)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科。市属国有企业申报材料经市国资委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市工信局。此次评选活动截止至8月20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请各县区相关部门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优秀企业家称号的,撤销称号,三年内不得参与优秀企业家推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科63302875

市国资委人事科 63936671

市科技局人合科 86866667

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科 63937450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69933023

市商务局 63935693

市文旅局人事科 63919721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63256550

市工商联经联部 63915236

关于组织开展洛阳市第一届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洛工信 2021 7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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