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按照集中抽查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抽查范围为取得2023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企业为省科技厅确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被抽查企业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通过科技型中小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见附件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如企业在汇算清缴中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导致无法上传该表的,请上传企业2022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以上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按程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入库登记编号并在评价工作系统进行公告。
(三)对于因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而被撤销编号的企业,以后年度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需按当年最新情况补充提交抽查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郑州市所辖6县(市)、高新区、航空港区作为省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工作。
联系电话:67181455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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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4〕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保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A款-研发中断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揭榜挂帅攻关险)、科研费用损失保险等六个险种(险种名称不同但具体条款实质相同的,可纳入补贴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2024年度科技保险补贴资金。
全省各级评价机构联动对2023年已入库企业开展了动态检测、集中抽查、信息比对等核验核查工作,发现部分入库企业存在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行政处罚存续、基础信息有误等问题,现对经核查发现的新野聚鑫建材有限公司等1163家不符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进行退库处理,撤销其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全省各级评价机构联动对2023年已入库企业开展了动态检测、集中抽查、信息比对等核验核查工作,发现部分入库企业存在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行政处罚存续、基础信息有误等问题,先对核验核查发现的河南恒喜建材有限公司等798家企业不符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进行退库处理,撤销其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具体名单附后。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按照集中抽查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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