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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_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等六部门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时间:2024-01-26 17:19:23
国知局 科技部等6部门:对于授权超过五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财政科研项目专利,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各军兵种装备部(参谋部、战勤部),军委机关各部委有关局(厅)、军委各直属机构有关局、军委各直属单位科研部,武警部队装备部,中国科学院,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制定了《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4年1月14日

关于印发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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