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郑科规〔2020〕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郑州市辖区内注册、符合《评价办法》相关条件,且尚未取得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编号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评价流程
(一)申请填报。申报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在“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通过“评价登记”,进入“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模块,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审查无误后,企业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
(二)审核推荐。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评价办法》要求进行审核、网上推荐,汇总并将推荐名单分批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218室(格式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高新处工作邮箱。
(三)登记入库。经市科技局审核后,确定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名单,发文公布。
三、评价时间
(一)企业网上填报时间:企业网上提交评价信息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预享受2021年度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请尽早开展评价工作。
(二)推荐名单分批报送时间: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核企业提交的网上评价信息,分批汇总报送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分四批报送,报送时间分别为4月15-16日、6月15-16日、8月16-17日和10月28-29日。请各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做好辖区企业评价信息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登记入库时间:全年计划公布四批郑州科技型企业入库名单,公布时间分别为5月、7月、9月、11月。
四、其他事项
(一)已通过备案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请于6月30日前登录“郑州市科技业务系统”,通过“评价登记”进入“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模块,填报上年度各项数据信息。
(二)本年度已完成网上评价并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企业,请于次年始每年度六月底前在“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模块及时填报上年度各项数据信息。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请登录“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单位信息变更,上传新营业执照。同时将名称变更材料(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工商核准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由各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报送时间随评价推荐名单报送时间。
(四)请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创新服务,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辖区内科技型企业评价服务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型企业评价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3)
(二)郑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高新处67181455 67185359
首次注册、审核及密码找回咨询电话:67185914
郑州市科技局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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