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2007年3至4月,省科技厅受理了林州市亚神制药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康华药业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经审定,上述单位符合申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条件,并通过了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验收,准予发放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获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获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实验动物管理法规,加强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生产管理,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
附件:获河南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获河南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单位名称 |
设施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动物等级 |
动物类别 |
1 |
SYXK(豫)2007-0005 |
林州市亚神制药有限公司 |
安阳市林州市兴林路西段公司院内 |
石海明 |
清洁级、SPF级 |
小鼠 |
普通级 |
兔 |
|||||
2 |
SYXK(豫)2007-0006 |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院内 |
安 康 |
清洁级、SPF级 |
小鼠、豚鼠 |
普通级 |
兔 |
|||||
3 |
SYXK(豫)2007-0007 |
焦作市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长店工业区公司院内 |
行登恒 |
清洁级、SPF级 |
小鼠 |
普通级 |
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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