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新乡康达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洛阳正骨研究所、河南省医学科学研究所、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益康制药厂等5个单位实验动物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变更申请。经审定,上述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的条件要求,同意进行如下变更:
一、新乡康达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称由现在登记的“新乡康达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乡东升制药有限公司”,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二、河南省洛阳正骨研究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称由现在登记的“河南省洛阳正骨研究所”变更为“河南省正骨研究院”,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三、河南省医学科学研究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称由现在登记的“河南省医学科学研究所”变更为“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四、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称由现在登记的“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现在登记的“孔爱卿”变更为“王宏斌”,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五、河南省安阳市益康制药厂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现在登记的“赵和平”变更为“樊振生”,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此通知。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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