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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9 09:25:59

各省辖市科技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6个扩权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 [2008]23号)(可从科技部网站及河南省科技厅网站上下载)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连同附件材料装订后报送省辖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对申报单位的资格及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函后,将材料报送到河南农业大学科研处;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后,统一报送。
二、申报渠道及数量
按财政预算编制渠道,省辖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市项目申报,省属涉农厅(局)及部门负责所属科研单位申报,大专院校直接申报。每个省辖市限3项,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不超过5项,其它涉农单位限2项,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6个县(市)限1项。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选择项目。各推荐单位要根据《2008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中确定的引导和支持重点,从现代农业、节能减排和农村民生、重大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预防及灾后重建,以及种养、加工、农业装备等相关领域中,选择推荐具有产业化前景并能引导和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强化服务,认真把关,确保推荐项目及材料的质量。各推荐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2008年度国家农转资金申报政策的宣传,对申报单位的资格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内容逐项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可靠性、一致性及完整性。
3、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为在线打印,并用A4纸正反面复印后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要求装订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目录、附件、封底。封面内容及格式要与“申请书”一致。书脊用黑体字打印项目名称及“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字样。
4、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和单位的审核推荐意见函报送到河南农业大学科研处(郑州市文化路95号)河南农业大学行政楼4楼410房间。
河南农业大学科研处郭秀婵田志强
0371-63558715
河南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李明凤程艳
0371-6595281865526028

附件:1.推荐意见函
2.(国家、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简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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