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信发〔2013〕7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信政〔2015〕36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信科〔2016〕99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明确领域方向,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电子信息领域
大数据技术、物联网技术
(二)材料与机械工程领域
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
机器人与智能装备
超硬材料
电力互感器运行性能
微电能源
光机电一体化
高端机械智能制造
特种车辆系统智能制造
新能源汽车
红外电热技术
新型环保技术与装备
水力机械与动力工程
非金属材料精深加工与装备
飞机/直升机模拟技术
液晶模组技术
(三)化学化工领域
聚合物分子工程
(四)农业领域
水稻种质创新
畜禽疫病防控
植物遗传资源
茶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食用菌栽培技术
(五)医药领域
新药创制与制药工艺
甾体激素类药物
(六)食品安全、资源与环境领域
食品加工与检测
植物油研发与检测
肉类加工质量安全
蜂蜜产品检测
饲料生物技术
森林生态与生物保护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二)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2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三)实验室应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促进开展创新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开放共享的创新环境。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实验室可积极申报。
(五)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实验室建设,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评估。
(六)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七)其他应当遵照《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信科〔2016〕99号)文件规定的事项。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每个依托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实验室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的实验室必须符合实验室的指南方向,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审核后推荐上报,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信阳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信阳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系人:肖兵陈小龙
联系电话:0376-8093688
工作邮箱:
地址: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西北临街写字楼11楼1105房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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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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