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信阳市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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