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发改委《关于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高层论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从事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本次论坛,积极为促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献计献策。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二○○九年三月二日
以上就是河南省高企认定服务平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高层论坛”的通知》的通知》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更详细的内容可持续关注本站,也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咨询热线:173-2481-0679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