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濮阳市2019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开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税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9】4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认真对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条件进行申报。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可从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上下载)有关要求。
二、申报时间节点
根据省厅工作安排,我市第三批高企申报工作申报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初审材料受理时间。企业申请材料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上盖章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同时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企业初审自评表”等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到市科技局高新科邮箱:pykj6666211@163.com),时间是
2.初审材料审核完毕时间。市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对第三批高企申报材料审核完毕时间为
3.正式材料报送时间。企业根据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形成正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于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在线填报。
(三)网上提交
企业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专项报告或鉴证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高企初审
企业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统一汇总受理,派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一式一份)进行初审,初审起止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5日。各部门各自安排本部门高新技术企业初审工作。
(五)推荐上报
召开濮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初审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然后向省厅汇总上报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做好初审工作。
(二)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高企申报资格。
(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的选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开放式原则选取。
(四)请各县(区)指导企业及时将有关材料按照时间要求报市科技局。
材料报送地点: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18房间
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6666211
市财政局税政科电话: 6666720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电话:6677853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电话:0371-65966154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和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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