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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科技特派员证书的通知

栏目:官方公告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时间:2022-07-18 12:59:02

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小组办公室、各高新区:
为了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规范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树立科技特派员良好形象,更好地为派驻单位和社会服务,经研究决定,统一使用科技特派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制作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证书》由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办”)统一制作。各地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向“省办”领取证书。
二、统一编号
证书编号为12位数。前四位为省级或各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对应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1),如河南省科技特派员为0000,开封市科技特派员为0200,洛阳市偃师市科技特派员为0311;第五至八位为派出科技特派员派出年份代码,如2009年为2009;第九至十二位为特派员排列的顺序代码。个人、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都使用同一个编号,团队科技特派员各科技人员证书在编号后用A、B、C、D……区分,法人科技特派员姓名前加单位名称。如一名新乡市原阳县科技派员编号为:0725 2009 0001,如一名驻马店高新区科技特派员(团队)为:0017 2009 0001(A),0017 2009 0001(B),0017 2009 0001(C)。(高新区所属代码见附件2)
三、信息采集
各地科技特派员信息(《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登记表(备案)》见附件3)由各省辖市科技局、高新区统一采集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6日前报“省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颁发
省级科技特派员证书由“省办”统一编号颁发。各省辖市、高新区所派科技特派员证书由各省辖市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办”)、高新区按有关要求编号颁发,并报“省办”(科技厅)备案。县(市、区)所派科技特派员证书由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要求编号颁发,并报“市办”(市科技局)备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农村科学技术开发中心:潘晓东王浩
联系电话:0371-65752185;0371-65752181
传真:0371-65752185
电子信箱:67269876@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北30号
邮编:450008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董全强高洪涛
联系电话:0371-65956235
传真:0371-65990399
电子信箱:kjtrhc@163.com
六、要求
特派员证书只能颁发给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机构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其他人员不得伪造和假冒,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科技特派员要对证书妥善管理,如遗失要及时向“市办”或“省办”报告,申请补办。

附件:1、河南省行政区划代码
2、高新区所属代码
3、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登记表(备案)

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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