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对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开展全省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分为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开展自身服务机构的自查工作。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有无如下行为:
1、是否在组织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过程中收取项目申请企业服务、劳务费用,收取的金额是多少;
2、是否为企业编写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过程中有收费行为,是否有过度包装、提供虚假信息行为;
3、是否有向创新基金申报企业收费的其他行为。
请各单位于2009年9月14日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需加盖公章)、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自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上报科技厅高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二、2009年9月21日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在各地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赴有关地区对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云霞
联系电话:0371-65958691
电子邮箱:skjtgxc@sina.com
二○○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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