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经过银行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科技贷”业务2023年损失进行补偿,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实名反映,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联系电话:
科技厅 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处 0371-86561697
厅机关纪委 0371-865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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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1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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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经过银行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科技贷”业务2023年损失进行补偿,现予以公示。
河南省境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均可在河南省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申请“科技贷”业务。申请续贷时,相关企业可按上年度资质继续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