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体系,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将新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数据库”。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2]2号)的安排,我省将统一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与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目前仍然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
7、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院士等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80岁)。
9、具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从事管理工作者应为副厅级以上(含副厅局级)管理干部。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需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每位专家一份)、“专家信息汇总表”(每单位一份),填写好的纸质信息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月12日前报(邮)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xd371@126.com。
三、其他要求
1、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实行限额推荐。
2、优先推荐曾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的专家。
3、同一单位相同专业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名。
4、地市科技管理部门重点推荐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彦宾
联系电话:0371-65991157
科技信息院联系人:申向东
联系电话:0371-6596895813613857758
邮寄地址:郑州市政六街3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903室)
邮编:450003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
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
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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