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近日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相关报送要求如下: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2018年9月10日前将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咨询电话:高新科 程素池 石欣伦 5926624
附件:《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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