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提出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引发广泛关注。
论文作为衡量学术成就和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据,在各国都被作为一项重要参考指标。但是,一个“唯”字,将论文作为全部或决定性的标准,给我国教育、科研等各个体系带来的伤害却是致命的——在学术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成为高校、医院等单位评职称、晋升、评奖以及研究生毕业的主要甚至唯一条件。于是就有了各种“怪现状”——医生行医水平不重要,论文才重要;老师教学评价不重要,论文才重要;工程师实践能力不重要,论文才重要……这些巨大需求,更催生出一条无形的产业链:论文代写、代发、抄袭,期刊乱收费,版面费成为灰色地带、明码标价,更有国外期刊名利双收以“收割”中国科学家为目标。
《措施》明确要求破除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等“唯论文”不良导向,可谓旗帜鲜明。相比提出问题,更难的是解决问题。《措施》提出了具体的、细化的、有针对性的新方法,可视作重建科研评价体系的新方向,令人期待。
《措施》的要求是有针对性的,不同岗位有不同评价标准。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国家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每一类情况都提出了新的评价方向。
《措施》有许多数字化的提法,比如,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对于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可作为高质量成果,可增加到10%的权重”;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等等。这些具体的数字让新的评价体系在落实的过程中更有可操作性。
《措施》对于解决“唯论文”问题上是体系化的。不管是打造中国的高质量科技期刊、还是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抑或是强化监督检查,都是从期刊服务、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多个维度推动建立更科学、完善的科研评价体系,可谓用心良苦。
更值得一提的是,《措施》中反复提及代表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和贡献,让科研人员学术下沉,真正解决更有难度、更有价值的问题;让评审过程更为简单透明;让“灌水”论文无处遁形——这些正代表着科研评价体系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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